據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監委對省紀委監委原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李繁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繁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在崗位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監督執紀過程中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
李繁東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繁東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繁東簡歷
李繁東,男,1958年5月生,漢族,河北肅寧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74年10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4年10月至1990年12月,歷任肅寧縣城關鎮醫院工人、干事,肅寧縣城關中學、師范學校教師,肅寧縣委統戰部干事、科員,肅寧縣官廳鄉副鄉長、窩北鎮副鎮長;
1990年12月至1993年5月,任河北省紀委副主任科員;
1993年5月至1998年10月,任河北省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科員(其間: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8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河北省紀委執法監察室副處級紀檢監察員;
2004年6月至2012年1月,任河北省紀委執法監察室副主任(正處級);
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河北省紀委執法監察室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河北省紀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
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任河北省紀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副廳級);
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任河北省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副廳級);
2018年8月,退休。
(河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