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南京市紀委監委對廣東海事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黃斯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斯深對抗組織審查,違反政治紀律;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購物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與他人發生并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斯深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背離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其違紀違法持續時間長,特別是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斂、不知止,紀法底線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交通運輸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斯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黃斯深簡歷
黃斯深,男,1964年5月生,漢族,廣東潮州人,大學本科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年8月集美航海專科學校畢業后到國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工作;
1998年5月至2000年11月歷任珠海海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監督長(副處級);
2000年11月任珠海海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6年12月任廣東海事局通航管理處處長;
2010年10月任珠海海事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正處級);
2016年1月任廣州海事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8年5月任廣東海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副局級);
2020年1月20日被免去廣東海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南京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