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外部董事張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忠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選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過程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為謀求自身職務提拔送給公職人員錢款;為官不廉,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以權謀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索取巨額財物。
張忠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張忠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忠簡歷
張忠,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甘肅榆中人,研究生學歷,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8月參加工作。
1984年8月至1987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冶金工業機械廳礦山處計劃科科員;
1987年12月至1994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冶金工業機械廳冶金生產處科員;
1994年6月至1997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冶金研究所所長助理;
1997年12月至2000年3月,內蒙古冶金研究院副院長;
2000年3月至2002年3月,稀奧科貯氫合金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2002年3月至2002年11月,稀奧科鎳氫動力電池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2002年11月至2003年7月,稀奧科貯氫合金公司總經理;
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稀奧科鎳氫動力電池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稀奧科鎳氫動力電池有限公司、稀奧科鎳氫電池極板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6年2月至2008年1月,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
2008年1月至2011年4月,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總經理;
2011年4月至2013年12月,包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程師,包鋼稀土董事、總經理;
2013年12月至2016年4月,包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包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北方稀土公司黨委書記、董事、總經理;
2018年2月,內蒙古能源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