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準,浙江省紀委監委對寧波市海曙區委原書記褚孟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褚孟形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和宴請;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生活紀律;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權為他人在房地產項目配套設施建設、項目落地資金獎勵、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褚孟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褚孟形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寧波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褚孟形簡歷
褚孟形,男,漢族,1966年9月生,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曾任寧??h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縣長、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寧波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寧波市海曙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2021年5月被免職。系寧波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
(浙江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