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重慶市委批準,重慶市紀委監委對市檢察院五分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葛森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葛森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政治規矩,濫用檢察權,對抗組織審查,參與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在干部錄用、晉升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禁業規定取酬;對待群眾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道德底線盡失,生活腐化墮落;長期參與賭博活動;經濟上貪婪無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醫療設備采購、建設工程承攬、司法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退休前的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濫用職權,違反議事規則決定重大事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徇私枉法,明知他人有罪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造成嚴重后果。
葛森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典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葛森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葛森林簡歷
葛森林,男,土家族,1957年10月出生,重慶黔江人,市委黨校本科學歷,一級高級檢察官,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7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6.02—1987.01 中國人民解放軍五十軍炮兵團服役,曾任四連排長、連長,司令部副營職參謀
1987.01—1993.07 四川省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法院工作,曾任副庭長、庭長(其間:1988.09—1990.07 四川省政法干部管理學院法律專業大專學習)
1993.07—1997.06 四川省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1997.06—2000.11 重慶市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檢察院工作,曾任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0.11—2004.05 重慶市黔江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1999.09—2001.12 重慶市委黨校法律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2004.05—2015.05 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5.05—2017.12 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17.06確定為一級高級檢察官)
2017.12 退休
(重慶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