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省監委對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紅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紅浪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企圖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利令智昏,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作為單位負責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劉紅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單位行賄犯罪,其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紅浪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劉紅浪簡歷
劉紅浪,男,漢族,1970年5月生,貴州綏陽人,大學學歷,1992年7月參加工作,2001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2年7月至2004年3月歷任中國有色金屬工業七冶安裝工程公司筑爐隊技術員、七冶筑爐建筑工程公司筑爐工程處副主任、副經理
2004年3月任七冶筑爐建筑工程公司副經理兼七冶印度巴拉特項目部副經理
2009年2月任七冶爐窯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
2009年6月任七冶爐窯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
2013年10月任七冶爐窯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
2014年11月任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2015年8月任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2017年12月任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2021年3月任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貴州省紀委監委)